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覃英流律师,执业以来专注处理诉讼业务,尤其精通公司法、合同法,擅长处理合同纠纷、金融借款纠纷,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,有很强的办案能力,形成了认真做好每个案件的办案风格,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与职业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覃英流律师
电话号码:0771-2094368
手机号码:18778080059
邮箱地址:840318292@qq.com
执业证号:14501201910082110
执业律所: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4-8号凯丰大厦1510
依照国家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概念,企业法律顾问(企业律师),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,取得两部一委联合颁发的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》,和经本省注册,取得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》,并受企业聘用成为有关企业的内部成员,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.,也称企业律师。
另一种“企业法律顾问”,就是企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,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执业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,其并未成为有关企业的内部成员,是企业外聘的法律顾问。依照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规范,国有企业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其内部的企业法律顾问机制,从而及时有效的防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。而是否需要外部法律顾问或聘请律师,则应根据企业的特殊需要,征求该企业的企业法顾问意见,另向社会选聘。
⒈解答法律咨询、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。
⒉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合同,争取为聘方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。
⒊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,并提出法律意见。
⒋受聘请方的委托,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(该项内容另外收费),制作法律意见书、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⒌接受委托,担任聘方的代理人,参加经济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的调解、仲裁或诉讼活动,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,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。(该项内容另外收费)
⒍协助聘方清理债权债务、制定追债方案;受聘方委托,参加调解,仲裁或诉讼,保证聘方债权的实现。(该项内容另外收费)
⒎根据聘请方需要,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,教育员工遵纪守法,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。
⒏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、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条款。根据聘请方需要,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。
⒐为企业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,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,解释有关法律规定,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。
⒑及时修改、补充合同,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、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,供公司、集团各部门参考使用。
⒒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,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,确保诉讼时效、以保障公司、企业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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